通讯员(徐宇杰 程璇 杨颖)10月15日下午,Michael Martinek教授系列讲座第六场“The Local Determination of Jurisdiction in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dural Law of Europe and Basic Principles of Civil Procedural Law”在文治楼法学实验中心311教室如期举行。本次讲座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由德国萨尔大学终身教授、南非约翰内斯堡大学杰出客座教授、公司杰出“文澜学者”讲座教授Michael Martinek担任主讲人,公司张飞虎老师担任主持人。国内外法学专家与青年学者通过Zoom线上参会,众多法科学子到场聆听学习。
讲座伊始,张飞虎老师简要介绍了Michael Martinek教授的学术成就,并对他应邀为公司学子授课致以诚挚的感谢。
Michael Martinek教授首先阐释了“管辖权”一词的概念。他指出管辖权主要解决的是由哪个法院主管或者在何地起诉法律争议的问题。随后,教授以举例的方式列举不同国家在司法实践中行使管辖权的具体表现。紧接着,Michael Martinek教授以问题为导向,对管辖权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他指出,在地域管辖权方面,不同国家地方法院审理相同案件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此时就需要主管法院做出明确而清晰的裁定,同时也要确定适用于特定情况的实体法,以协调不同地域管辖之间的矛盾。
Michael Martinek教授认为,欧洲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和欧盟的成立有助于进一步明确管辖权问题。他从具体案例出发,表示一般管辖权规则既要能够适用于国际问题,也要能够满足跨国界诉讼的需求,这是一般管辖权适用的头号法则。接下来,教授通过对比的方式为大家讲解了一般管辖权、特别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区别,并指出在不同的法律问题上应当适用不同的管辖权原则。
讲座结束之际,Michael Martinek教授特别强调了民事诉讼公开原则的必要性。他指出,在欧洲国家,公开诉讼程序这一做法不仅被认为是可取的,在事实上也是必要的。这种做法有明显的倾向,即诉讼程序应当严格公开从而便于公众观察、认知和批评。
最后,张飞虎老师再次对Michael Martinek教授应邀开展本次讲座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