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研究的问题与方法

发布时间:2017-11-16浏览次数:145

通讯员(陈仁凤)华东政法大学陈越峰副教授于20171110号下午4点在文治楼五楼会议室作了题为《行政法学研究的问题与方法》学术讲座,他围绕为何研究、研究什么、如何研究以及如何阐释四个方面进行了精彩的讲解。

   


对于为何要进行行政法学研究,陈教授认为行政法学研究有三大目的:最高的目标是采撷学术桂冠的“明珠”;其次用毕业论文致青春;最后的最低层次的目标是在人工智能时代。保有法律人的尊严。

对于研究什么,陈教授认为学术研究主要有三大领域,一是热点问题,二是重点问题,三是难点问题。具体而言,陈教授根据重要性和紧急性两大要素将学术研究问题分为事关司法体制改革前景的重大问题,事关依法治国大局的战略问题,引起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司法运行中的紧迫问题。接着陈教授又根据重要性和紧急性两大要素将法学研究分为法学命题,法治结构,法律问题,法律关系。然后陈教授将行政法学研究的具体问题归纳为:行政诉讼、行政法治的构造与发展;行政法解释与适用;行政法分论-部门行政法-具体领域行政法;政府规制的中国问题。进而陈教授认为围绕法治这一核心话语,行政法学研究共存在国家与社会、政治与行政、科技与人文、政府与市场四大领域,而学者在研究的时候要知道自己的研究是在哪个领域展开的。陈教授认为,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时代,而在城市化这个过程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在信息化这个过程中也出现诸多问题,而目前行政法学者对之关注较多。对于研究行政法的什么具体问题,陈教授最后指出,行政法治与权力、财富与秩序都存在密切关系,而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一些新的事物已越出传统的国家和公司这些组织,而如何在行政法学范畴内定义这些事物,是目前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

对于如何进行学术研究,陈教授认为围绕论文写作,需处理研究领域、研究命题、研究方法三大问题。学术研究的创新很重要,而创新牵涉到新问题、新材料、新观点和新方法。在谈到法学研究问题,陈教授认为,以法解释学为核心以及比较法学、法政策学、法与社会科学与法史学的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的几种重要方法。法解释学为何如此重要,陈教授认为,法律适用与个案正义、动态法治与时代正义是法解释为何重要的两大原因。

   


对于如何进行阐述,陈教授认为最浅显的导入、最精炼的问题、最纯正的方法、最清晰的脉络、最出彩的创新、最鲜明的特色是在阐述过程中应注意的几大要点。

在陈教授讲完后,部分研究生进行了提问,陈教授都一一做出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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