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与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前沿名家系列讲座第6讲:“罗马人的尤斯(IUS)与现代人的权利”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154

通讯员(胡婷 黄思程 徐菁林 张子健)319日下午,全球治理与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前沿名家系列讲座第6讲:罗马人的尤斯(IUS)与现代人的权利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二)顺利举行。澳门大学bat365在线唯一官网登录经理唐晓晴教授担任主讲人,公司民商法学系张家勇教授担任主持人,众多法科学子到场聆听。



讲座伊始,张家勇教授对唐晓晴教授应邀开展讲座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他指出,罗马法的尤斯概念相当古老且基础,了解它的历史对我们领略法律文化的博大精深具有重要作用。




唐晓晴教授首先介绍了自己研究“罗马人的尤斯与现代人的权利”的原因、历程与成果。在“罗马法的尤斯(IUS)传统”部分,他以民法中权利的来源与分类为切入点,指出欧洲大陆法系诸语言中法与权利概念包含在同一词汇下的现象,并将研究视角追溯至罗马法的尤斯传统。他认为,罗马法的尤斯并无纯粹权利之概念。通过考察各种罗马法片段,可以发现尤斯一词包含了善、公正、利益、裁判、法与权等诸多意涵,并且罗马法传统中法权合一、诉权合一和人物二分等传统为权利概念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此外,唐晓晴教授表示,意志和利益作为现代权利理论的两个支点,其相关概念已经在罗马法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并与尤斯传统紧密相连。

在“尤斯的主观化与现代权利话语的产生”部分,唐晓晴教授从尤斯传统主观化之伦理基础的奠基与发展、尤斯传统主观化的教义应用与制度建立、尤斯主观化进程中术语分裂的两个重要时刻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他指出,在英美法系中,霍布斯首次将自然权利和自然法区分开来,标志着法权分离,现代权利观就此宣告形成。但是在大陆法系中,因欧陆国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以罗马法及其注释作品作为其共同法,一旦将尤斯传统割断,法律工作者将面对非常多的概念矛盾。于是,德国法学家与思想家发展出一个不同的方案:将罗马法的尤斯区分为主观与客观,分别对应权利和法,从而在观念、制度和术语上实现了尤斯到现代权利的完整蜕变。

在互动环节中,唐晓晴教授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利益在尤斯主观化中发挥的作用、罗马法形式主义的衰落、霍菲尔德权利分析理论等问题,并期望同学们能够深入阅读与学习,深刻思考问题。



最后,唐晓晴教授代表澳门大学向张家勇教授赠予礼物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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